识别新型洗钱手段,警惕成为洗钱“工具人”
发布时间: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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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活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将犯罪所得的“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
大多数人都以为洗钱案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但随着不法分子洗钱套路不断迭代升级,有些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其中,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人,触犯了法律。请跟我们一起学习以下案例,做到不为蝇头小利所迷惑,保护自己和家人。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知识宣传)
案例1 警惕成为非法集资洗钱的工具人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知识宣传)
张某组织发起10万元至100万元数额不等的“经济互助会”,变相非法吸收存款共计4000多万元。为隐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获资金,张某以他人名义购买多处房产及车辆。叶某在明知该项资金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情况下,将自己在上海开设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张某。2007年4月至10月,张某先后将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资金1900万元转入叶某账户,由叶某代为购买上海某高档别墅。期间,张某将其中的500万元转账给陈某委托其炒股,另将部分资金转借他人。案发后,为逃避追查,叶某将该银行账户注销。2009年12月,张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叶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案例2 直播除了带货还能洗钱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知识宣传)
某犯罪集团为转移犯罪所得,结识了在某网络直播平台担任主播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提出由其在李某等人的直播间内打赏礼物,为其抬高直播人气和曝光率,帮助其赚取直播平台榜首奖励,并指使李某等人事后再将所收取的打赏钱款返还至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账户中。事成后,李某等人还可从中收取部分佣金作为报酬。随后,李某通过在直播期间接受打赏的方式收取赃款,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洗兑打赏资金,以此为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赃款。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洗钱罪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案例3 打折代缴电费,洗钱魔爪伸向老百姓的生活
(图片来源:网络)
犯罪分子通过可以折扣代缴电费为诱饵,同步收集大量需要缴纳电费的老百姓的信息。当有上游犯罪获得的赃款需要转移时,犯罪分子会先将赃款用于缴纳老百姓的电费,然后老百姓再以电费的9.5折向犯罪分子的账户转款。通过电费缴纳这一动作,达到同一笔资金在洗钱通道上的间断流转,给公安机关追查赃款的流向制造障碍。通过第三方代缴、团购等非电力官方授权渠道折扣交费存在资金风险,交费金额可能被依法冻结和处置,该经济损失将首先由交费用户承担;此外,任何个人、单位及平台私自进行低价代缴电费,致使涉案资金流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电费缴纳请认准官方渠道,同时,切勿将用电户号、银行卡信息、支付二维码等提供给第三方,谨防电费诈骗、洗钱陷阱!
洗钱手法出其不意,深入老百姓生活,防不胜防。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遇到这类情况只要多问一句,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就容易发现端倪。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不为蝇头小利所迷惑,保护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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