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出台了基金业廉洁新规
发布时间:
2025-04-16
来源:
母基金研究中心
4月11日,中基协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2020年3月,中基协发布施行《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中基协在《修订说明》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基金行业迅速发展,广大投资者殷切期待基金行业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金融队伍”适逢其时。
与此同时,基金行业廉洁从业管理尚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机构存在党建工作对廉洁从业管理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廉洁从业管理重制度建设轻落实执行、营销制度和标准评估调整不及时、主要业务廉洁从业要求理解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有必要在加强督促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基金业务及业务相关活动中出现的廉洁风险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细则》共5章28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大方面:
首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廉洁从业监督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廉洁从业管理的引领作用,二是完善廉洁从业管理的监督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廉洁从业风险和违规事项内部报告机制。
第二,加强内控管理。一是明确人员管理方面的廉洁从业管理责任,二是杜绝行贿行为和不规范财务行为,三是积极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四是新增加强内部信息保密要求。
第三,细化主要业务环节廉洁从业要求。一是将基金投顾业务整体纳入廉洁从业管理,二是强化投资研究交易环节的廉洁从业管理要求,三是在运营环节将基金清算纳入廉洁从业管理,四是在业务相关活动中将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纳入廉洁从业管理。
第四,加强自律管理。一是从严从重惩治行贿行为,二是规范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三是完善违纪人员移送安排。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强化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投资入股、聘任和廉洁从业管理。基金经营机构应在新员工入职、岗位调整、员工晋升时,向其传达相应的廉洁从业要求,并要求其签署廉洁从业承诺。并且,基金清算、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纳入廉洁从业管理。
点击链接:“阅读原文”《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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